关于设立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服务日的通知
各区住(规)建局:
为了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请效率,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请业务,市物业管理中心从2020年1月1日起设立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服务日,便于进一步服务已开始网上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服务时间
每周星期一、三15:00-18:00(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顺延)。
二、服务对象
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(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委员会、业主代表、物业服务企业、社区居民委员会)。
三、服务地点
海昌北路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10楼1005室。
四、其他事项
服务对象需事先预约:联系电话:85418176或QQ:591226025,按预约时间确定服务先后顺序,若当天未完成服务,顺延至下个服务日。采取一对一服务,为确保服务质量,服务对象需提前将相关申请资料准备齐全。
非服务日,欢迎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通过来访、电话、QQ进行咨询。
特此通知。
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
2019年12月19日